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宿舍卫生、纪律的综合管理,给广大研究生创造一个舒适、整洁、文明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1、 严格按照规定,统一摆放床、桌子等物品。
2、书架上不允许摆放除书籍以外的其他物品,书籍要摆放整齐,摆放风格要统一。
3、桌子上的书籍等物品要摆放整齐,且要美观、大方。
4、室内不许搭晾衣绳,门后只许粘贴校、院里的规章制度,不许粘贴其他物品。
5、 床上不许乱放杂物,被子等要叠放整齐。
6、卫生工具(纸篓、扫帚、拖布等)均整齐摆放在固定的角落里。
7、严禁在宿舍里使用酒精炉、电炉、电热水器等,做好防火工作。
8、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正常休息;不得在宿舍区、楼道内踢球打闹;不得向窗外及楼道内乱扔杂物、倒水;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
9、严禁在宿舍内饮酒、玩麻将、聚众赌博。
10、爱护宿舍公物,不得故意损坏。
研究生学院
200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