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学院文件
院发[2007]7号
关于认真做好休假期间稳定与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部、院、处、室、馆、中心,各附属医院,后勤服务集团、劳动服务公司: 国家教育部对我院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已基本结束,全院师生员工在学院党委正确领导下,团结奋进,齐心协力,辛勤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任务。根据学院安排,10月20日至28日休假,为了做好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院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院各单位(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维护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建设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全力以赴做好学院休假期间的各项工作。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校纪校规和“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交通安全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认真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真正把维护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加强情况信息工作,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严格管理,严密防范,防止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学院在党的“十七大”期间的稳定。
三、各单位(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重点人、重点要害部位、贵重仪器、易燃易爆、毒麻药品和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管理,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禁止室内、走廊等堆放杂物,以免影响消防通道;严禁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煤气炉等危险品。全院师生员工离开办公室、实验室、集体宿舍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检查水、暖、电隐患。各单位(部门)要进行安全和防火、防盗自查;后勤服务集团要对全院水、暖、电进行一次大检查,安排好伙食,确保饭菜质量和卫生,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保证不发生问题。
四、后勤服务集团和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严格门卫制度,做好来客登记,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定。教职工和学生外出探亲、回家要遵守交通规则,乘车要注意安全。留校学生严格请销假制度。未经保卫处批准禁止在校园内摆摊设点。
五、加强值班制度,各单位(部门)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管理。值班人员和门卫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勤检查,勤巡视,做好值班日记并及时处理发生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边处理边上报)。各单位(部门)要将值班人员名单于休假前上报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各一份(东校区报东校区管委会和东校区保卫科)。
六、各附属医院根据上述精神,自行作出安排。
此通知
内蒙古医学院
二OO七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维护稳定 安全保卫 节假日 通知
抄 报: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学院党政领导、助理巡视员,
院长助理
抄 送:内蒙古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07年10月18日印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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