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 职 责 :
一、学习邓小平教育理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决定,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开展教育教学及政策研究,转变教育观念,为院内重大教育改革提出咨询意见,为全院教育、教学制定有关制度与条例。
三、根据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协助主管院长组织制定、实施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编排全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课表,安排全院各专业选修可、实验课、见习课、实习课以及调课、停课等问题。
四、负责起草教学方面的工作计划、报告,制订、完善和督促检查落实各专业本、专科教学、学籍管理等方面的有
关规章制度。负责安排、组织全院各专业学生各门课程的考试、考察工作及成绩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查、核准毕业生资格,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负责学生在校学籍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院本、专教学行政管理及调配全院教室及各类教学用房的工作。
七、负责组织、规划、检查全院专业建设、重点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以及教风、学风建设等工作。
八、负责全日制本、专科新上专业的调查论证和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设置和社会人才需要,制定、申报年度招生简章的编写印制。
九、掌握全院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教学质量检查,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和课时津贴的审核工作,负责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及培养青年学术接班人的选择与审定。
十、拟订有关教师管理的各种文件、规定,负责对全院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协助院职称领导小组做好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配合人事处等部门做好教师的定编定岗工作。
十一、制定师资培养规划,审核出国及国内进修、学习人员的业务资格,落实国内进修、学习人员,提出出国进修人选供院领导审批。
十二、负责审定邀请国内外专家、教师来院进行教学、科研及其它学术交流工作,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安排。
十三、协助各系部组织并安排各种进修、培训学习班,负责接受来院进修人员,并协助各系部做好进修安排。
十四、负责教学基地的选定与建设,协助各系部做好后期实践教学的安排工作。
十五、组织全院各专业教程教材、讲义及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审查、订购、保管以及供应与对外交流工作。
十六、负责全院电化教学的管理工作与电教仪器、设备的维修、保管。制定电化教学建设规划,改进电化教学手段配和教学并兼顾学院其他方面工作的需要,做好录音、录像、幻灯等电化软件的制备及多媒体教学工作。
十七、组织开展高等医学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研究,积极推进和深化医学教育改革,交流教学经验。负责组织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与申报工作和课堂教学竞赛奖的评选工作。
十八、组织、检查、监督、评估全院各系部、各专业的教学情况,开展评教评学,提高教学质量。
十九、组织拟订全院实验室设备建设规划和提出教学科研实验设备的购置、供应计划,并做好教学、科研所需各种材料的订购、采购、供应和调度工作,负责教学科研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十、负责供应和饲养教学实验动物和部分科研、医疗实验动物,指导特殊动物及其他实验动物的自购。
二十一、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本处职工的考核、调配、培训、学习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做好内部管理工作。
二十二、按照上级规定,做好本处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和来信来访工作。
二十三、负责教室的管理使用。
二十四、认真完成院领导交办的有关教学方面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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