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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医学院组工干部公道正派行为准则 |
| 公道正派是组工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也是组工干部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组工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带头树立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 政治坚定,立场鲜明。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做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妒贤嫉能、搬弄是非,不以权谋私,贪图安逸。 第三条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政策办事,客观公正地考察、评价和使用干部,公道合理地看待和处理问题,不掺杂个人好恶,不搞亲亲疏疏。 第四条 实事求是,刚直不阿。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全面真实反映问题,敢于坚持正确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不隐瞒、歪曲事实,不随波逐流、明哲保身。 第五条 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严守工作秘密,工作中不拉拉扯扯、跑风漏气。 第六条 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坚持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认真履行职责,刻苦钻研业务,埋头苦干,甘当人梯,不敷衍塞责、粗枝大叶,不争名图利、患得患失。 第七条 主动服务、周到热情。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忱为基层、为工作对象服务,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防止简生硬、推诿拖拉。 第八条 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待人谦和诚恳,办事踏实、稳重,对外交往或协商工作不口大气粗、盛气凌人,用自己的模范行动维护学院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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