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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医学院委员会党员教育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对我院中共党员的管理,严格组织制度,严肃组织纪律,切实保证每个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党员教育
  (—) 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各党总支、党支部根据自身实际,结合每个时期中心工作,有计划组织党员进行系统学习,采取多种形式使党员不断提高理论素养,逐步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每一个党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在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进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要注意同形势政策教育紧密结合,及时向党员传达并解答政治、经济等热点问题。
  3、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经常进行党章教育,使每个党员通晓它的内容,自觉地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来要求自己,身体力行。党的基本知识主要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纲领和路线,党的领导、党员条件和标准,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党的组织机构、党的干部、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的作风等等,这些都是每个党员必须具备的常识。
  4、增强党性教育。主要包括:忠诚于党组织, 自觉地坚定地为共产主义事业(现阶段要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个人利益服从全党利益。坚持实事求是、旗帜鲜明。对无组织无纪律、贪污腐败、奢侈浪费行为要进行严肃批评,坚决加以纠正。
  5、党史教育。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前仆后继、英勇奋斗的历史,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是党内正确纠正错误,经过无数艰难曲折,取得一系列伟大胜利的历史。它是共产党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之一。
  6、党的纪律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要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要教育党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党员教育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正面教育,从讲清道理,提高思想认识入手,采取正面灌输、说服为主,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以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
  2、紧密结合实际,在对党员进行教育过程中,切忌脱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回避党员思想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空洞说教。要经常注意党员的思想动向,及时发现思想苗头,认真加以解决。 3、着眼提高多数。着眼于教育提高大多数,要认真研究多数党员的特点、现状和要求,分析形成这种状况的主客观原因,从他们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出发,确定教育内容和要求,采取适合于他们的教育形式和方法,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克服安于现状的精神状态。
  4、干部以身作则。“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要求大家做到的, 自身首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5、严格要求,热情关怀。严格要求要同热情关怀相结合,注意把解决思想问题同实际情况结合起来。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疏导的方法,讲清情况,讲清道理,帮助党员提高认识。同时,既要以理服人,还要以情感人,使党员感到组织的温暖。
 (三)党员教育的途径和形式
  1、党课。上党课对党员进行教育是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方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各党总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建立党课制度,一般情况下,党总支要对所有党员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党课教育,党支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党课教育,要持之以恒,做到制度化。
  党课内容:主要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国内、国际政治、经济热点等问题,教材应采取上级组织选定的课本或提供的教育材料,也可由本单位自行选定。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生动性。
  党课教员,一般由政治理论水平高、党性强,在党员中享有威望的同志来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党组织经常讲党课,有多年从教经验的兼职教员,也可临时邀请区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每学年至少要分别讲一次党课。必要时可对党课教员进行培训,提高讲课质量。
  党课讨论,课后要组织好讨论,这是消化党课内容的关键。讨论要抓住重点,有启发性,有明确要求。每次党课要确定2—3个讨论题,在小组讨论的基础上,适当交流,相互启发,达到巩固和深化学习的效果。 
加强对党课的领导。党课教育要列入各党总支、党支部的议事日程,年初制定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督促检查。
  2、短期培训。根据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定期举办以党章、党的知识、中央及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为内容的党员学习培训班,学习时间相对集中,精力集中,能够系统学习一些党内文件,比较深透解决一些突出的思想问题,办好短期培训班,关键要领导重视,措施落实,有专人抓。
  3、自学。组织党员自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一些政治理论著作和党内重要文件,鼓励他们通过自我钻研,提高思想觉悟,提高理论水平。自学要有认真的态度,读书要力求读懂读通,防止一知半解,提倡做笔记,写心得体会。
  二、党员管理
  (—) 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制度。根据党章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总支、党委的民主生活会。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一个党员必须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同时,在思想上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段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等。
  5、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大学生党员毕业离校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的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党总支每半年调阅一次支部会议记录和考勤记录,不定期检查各党支部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党委组织部应对全院各党总支(党委)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使其真正制度化、规范化。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每半年应向学院党委组织部书面汇报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应作为对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评比前,各党总支、党支部首先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思想动员,讲清评选的意义和条件。酝酿提名,全体党员进行评比,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优秀人员名单,并将他们优秀事迹整理成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凡正式党员均可参评,优秀人员审批表要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4、党员目标管理。各党总支、党支部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年内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党员责任区。各党总支、党支部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教学、科研、行政事务同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一定区域为范围的党员责任区,从而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各党总支、党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的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7、谈心活动。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
  8、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犯错误的党员,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违反纪律的党员要认真查处;对腐败分子要坚决清除出党;对长期消极落后、不起作用的党员要限期改正,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可经党支部讨论上级党组织批准除名;对不愿意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按照党员条件要求自己,并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应及时讨论允许其退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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